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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德瑞非法生产吡虫啉被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农资导报 日期:2009-03-27

    三月十三日,工信部违法农药生产企业联合调查组到达河北,在对河北德瑞化工有限公司突击检查过程中发现其违法生产吡虫啉原药,在其产品库中发现存有9~10吨吡虫啉原药。随后,调查组严查了该企业的违法生产情况,河北省发改委立即责令其停产,并将产品封存。

    据企业汇报,该厂建于2006年,主要生产农药中间体2-氯-5-氯甲基吡啶,设计产能为500吨左右。2007年8月份该企业曾计划生产吡虫啉原药,但因部分股东不愿被纳入农药生产企业接受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不愿承担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致使该计划一直未能得到落实。

    从2008年9月份开始,企业产品销售受阻,库存增加。由于2-氯-5-氯甲基吡啶属吡虫啉上游中间体,如果往下游链延伸一步即可得到农药原药吡虫啉,则企业的利润也将大幅提高。因此,该企业无视农药管理法律法规,企图通过吡虫啉原药的生产而获得更多利润。在未向任何农药管理部门申请、更未经任何农药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河北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冒险尝试吡虫啉原药的生产。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理事长罗海章指出,根据国家农药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生产农药要经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定点,需要国家环保部批复环评报告,方可申请领取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以及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未同时获得以上资格和证书,一律不准生产、销售和使用农药。河北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在未经核准,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以及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情况下进行非法生产,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河北省发改委及藁城市委相关部门立即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对非法吡虫啉原药进行封存;对该企业用水、用电停止供应;敦促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连夜如实提交违法生产农药原药汇报材料交省发改委;立即对其他化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据了解,工信部联合调查组、河北省发改委及藁城市委正在对河北德瑞化工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吡虫啉原药事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结果将在问题清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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