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5月4日召开, 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2】542号, 以下简称"《决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2012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2年第4次工作会议审核未获得通过, 按照该决定规定,要求公司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召开董事会,对是否修改或者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做出决议. 同时公司也于近日收到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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