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耳作物科学公司证实它最晚将在2010年底撤消有机氯杀虫剂硫丹。该行动是在几年前拜耳作出用其它有效成分替代WHO的I类毒性农药的决定之后。
2007年初拜耳停止了硫丹的生产。为了满足当地的要求,它在同意撤消的框架内继续给有限的市场供应该农药。拜耳说,在这些情况下为了保证硫丹的正确使用,提供了适当的培训计划。
WHO将硫丹列入II类(中等危害的)有效成分,但一些液体剂型列入Ib类(高度危害的)。拜耳指出,该农药已在60多个国家批准45年,包括美国、日本、印度、巴西和澳大利亚。
可是,近年该有效成分受到了相当大的法规压力。据环境集团,北美农药行动网(PANNA)说,它已在包括EU成员国的50多个国家被禁用。该集团欢迎拜耳的行动。PANNA的科学家Kral Tupper说,看到像拜耳这样的主要公司能对硫丹加快作出正确的事情是伟大的。它们的实例将给仍在少数尚未禁用硫丹的国家推进这个致命的化学品的少数普通农药的小制造厂家施加压力。
今年初,MAI对EU法院赞成 EU撤消硫丹的裁决提出了上诉。2008年,EU第一法院不受理MAI、希腊公司Alfa Agricultural Suppies和西班牙公司Aragonesas Agro的异议。
美国EPA正在寻求对硫丹的好处和环境集团禁用该农药的诉状的意见。寻求禁用的理由是硫丹的毒性、持久性和生物积累特性。澳大利亚当局已经指出,在今年新西兰禁用后,不再计划进一步重新评价硫丹。硫丹已被推荐列入鹿特丹公约的PIC名单,但是,去年关于PIC列入的决定被延误到2011年。它也按照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被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