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审议通过的21个正式登记产品,12个临时登记产品,5个分装登记产品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药政处。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8日
联系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药政处(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4015
传真:010-59194063
电子信箱:icamags@agri.gov.cn
第23批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名单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