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南里奥格兰德州法院颁布两项决议,授权德国公司Helm和先正达公司销售除草剂百草枯。巴西其它所有州都允许使用百草枯除草剂,而作为巴西最大的粮食生产地之一,南里奥格兰德州此前一直禁止使用含有该活性成分的除草剂。百草枯可以用来防控加拿大蓬、酸草等杂草,这些杂草已对草甘膦产生抗性。
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巴西环保署(IBAMA)与巴西农业部是巴西制定相关法规的三个最高机构。而在该案例中,南里奥格兰德州环境保护基金会(FEPAM)作为一家地方性的机构,认为百草枯对人体健康有害而试图禁止使用该产品。为了证明其结论,该机构除了引用该州毒理信息中心的数据外,还使用了危地马拉、尼加拉瓜等其它国家先前的法规。
案件胜诉方认为FEPAM作为一个州的机构,没有权利在国家层面禁止产品的商业化和销售。根据初步的裁定意见,1500多家南里奥格兰德州的农化零售商已经允许销售百草枯,该除草剂主要用于大豆、小麦、玉米以及葡萄等作物上。
Helm公司的辩护律师Guilherme Franzen Rizzo表示:“这对南里奥格兰德州的农业来说意义非凡,是一起极为独特的诉讼案件,它保证了该州的农民和销售商可以使用巴西其它所有州都在使用的相同产品。”
FEPAM和联邦公共部决定向巴西高院上诉。有关该裁定的讨论并不是围绕此农化品的风险问题展开,而是根据州立法律,FEPAM是否具有限制销售该产品的法律有效性,因为该产品已经获得联邦机构的登记。
José Abreu Limada Rosa是上诉法院的法官,也是高等法院有关先正达案件的起草人,他总结说:“一个州对已经进行联邦登记的产品进行禁止销售和商业化,这是不可能的。”而来自州公共部的起诉律师Carlos Paganella坚持表示:“巴西高院应该明白各州可以制定比联邦政府更严格更具限制性的法律,尤其是在健康、环保以及消费者保护方面。”
利用1982年的州立法案,FEPAM在过去7年中禁止销售了26个品牌的农化品。7个活性成分(例如硫丹)仅仅因为没有在原产国进行登记而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