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开展小试的化合物
杀虫活性化合物CAUY-1204:蚜虫报警信息素
杀菌活性化合物GZU-202、GZU-208:黄瓜灰霉病、油菜菌核病、小麦赤霉病
除草活性化合物H-0909:马齿苋、苘麻和藜
除草活性化合物Y-6907:马唐、千金子、辣蓼、碎米莎草、反枝苋
创制品种与企业的合作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农药登记和生产只能由农药企业进行,科研单位研发的高活性化合物在中试阶段需要企业接力,关注处于小试阶段的高活性化合物,特别是不具备产业化能力较弱的高校、研究单位的研发成果,可采用买断或共同研发等方式开展创制品种的后续开发。企业接收独家转让的创制品种不需再做田间试验、毒理试验和残留试验等,节省时间、财力,但需要注明的是,创制有风险,投入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