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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包装新选择--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启动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农药工业网 日期:2018-09-12

    中国是最大的农药生产和消费国,2017年全国农药统计资料数据显示,全国农业和林业用农药使用(商品)量为87.99万吨,每年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非常之多。随着我国农药的大量使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在农田及其周边环境大量积累,这不但给农村景观带来破坏,污染了农村土壤和水体,也给人类和牲畜带来严重威胁。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都对农药废弃包装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管理办法,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废弃包装物的数量,解决目前农药包装袋(瓶)残存农药对环境的污染问题,而且无残留农药的大包装外袋更便于日后的回收和后加工处理。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是自然界完全生物降解的环保性材料,可以实现:一是对外包装起到隔离作用,方便回收,避免污染环境;二是对于使用者做到了精准使用药剂,避免了粉尘吸入,杜绝中毒;三是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可以实现省工省力,使用时先投入药包,再注入水溶化,让水流动充分自行融化药包;四是水溶性薄膜材料制成袋成本,和铝箔袋成本基本相当,也不会对农药企业带来增加成本的负担。
    目前,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质量标准,由于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往往存在着低温下不能耐寒、强度不够、保质期内发脆变硬和沙眼等等质量问题,同时也造成了价格过高,不能满足下游农药企业用户的实际需求。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要不断创新和发展,亟需建立全国统一的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标准,以支撑未来产业发展的需要。
    9月12日,由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组织的 “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参与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团体标准制定的包材企业和农药生产企业代表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特邀请了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助理秘书长段又生、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原副秘书长现高级顾问曹承宇、中国农业大学杜凤沛教授对标准制定工作进行指导。

 


会议地点:北京化工大厦四楼419会议室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助理秘书长段又生介绍了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团体标准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并指出,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团体标准的制定将有助于推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并将为今后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技术基础。
    参会的农药企业代表在会上分别汇报了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目前使用情况、质量要求,阐述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参会的包材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拟定的质量控制项目(指标)与试验方法,各参会代表在会上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合理化建议。
    听取了各单位团体标准制定相关工作的汇报后,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原副秘书长现高级顾问曹承宇和中国农业大学杜凤沛教授分别进行了点评和指导。
    会议重点围绕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团体标准的现状、标准技术内容、指标要求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了研讨:一是制定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团体标准通用指标,作为总的指导规范,特殊要求的指标特别制定;二是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团体标准功能性指标,重点考虑厚度、水溶速度、强度、含水率、耐酸碱、耐寒和沙眼等;三是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团体标准,强调安全性、有效性等;四是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团体标准编制工作计划,明确了各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要求。
本次会议的召开,对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团体标准下一步的起草工作给出了指导性建议,特别在标准与现有法律法规、国外标准的衔接、安全性要求、有效性要求以及功能性指标等方面的建议,将有助于保证标准更加全面和科学,加速我国农药水溶性包装膜(袋)领域标准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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