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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诚信经营拒绝买假贩假倡议书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日期:2009-04-30

有关农药生产企业:

    近年来,由于行业监管不到位,企业依法生产意识薄弱,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庇护,致使一些不具备农药生产资格的企业,受利益驱使,趋利忘义,未办理任何法定手续即从事农药生产。这些无良生产企业,规避政府监管、逃避环境责任、隐匿非法生产行径,不但扰乱行业秩序、造成恶性竞争,更是践踏法律法规的尊严、挑战政府威信,其违法生产行为严重侵犯了合法生产企业权益,也对我国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构成了严重威胁。

    农药的生产和使用同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及农业丰收密切相关。“三聚氰胺事件”使中国乳制品行业遭遇灭顶之灾,其影响所及远超过以往任何一次食品安全危机。作为同为与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农药行业,反思其警示和教训,意义深刻。我们必须引以为戒,加强行业自律,惩处害群之马,才能使农药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此,我们呼吁:

     吁请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以杀虫剂吡虫啉、啶虫脒、杀菌剂百菌清、除草剂二氯喹啉酸等品种为试点,依据有关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对违法生产进行清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严重、违法事实确凿的企业,切实规范和维护我国农药生产和经营秩序。

     强化对办理农药登记、农药生产许可时企业提供的“农药原药来源证明”的核实和备案管理。如发现造假、买卖“证明”、或采购原药厂家同提供备案“证明”不符,依法对相关企业及责任人予以严厉处罚。

     农药制剂加工企业,切勿贪图一时之利,从无证企业采购原料。 这种买假贩假的行为不仅会因扰乱市场秩序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惩处,潜藏安全隐患的原料更会使其为之付出高昂代价。

奉劝无证、造假企业,不要存有侥幸心理,悬崖勒马,及时收手,在规范完善相关手续后,或许还有获得行业认可的机会,如若一意孤行、继续违规生产,我们将报请相关政府部门,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以净化行业经营环境。

     发出倡议企业名单:

     吡虫啉、啶虫脒生产企业: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南京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沙隆达郑州农药有限公司

     百菌清生产企业:
 
     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江阴苏利化学有限公司

     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氯喹啉酸生产企业: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沂中凯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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