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工作,并先期在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开展试点。通过土壤改良等治理措施,确保稻米重金属含量不超标。(光明日报4月14日)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全国中重度污染耕地已达5000万亩。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介绍,受污染的重点区域集中与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湖南一些地区。“中重度污染大体在5000万亩左右,下一步为解决透支(耕地)的修复问题,我们每年要拿出几百个亿,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的修复试点。”
近年来,大米镉超标、耕地被重金属污染而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无保障的问题,被炒得沸沸扬扬。然而,由于利益、市场、地方保护主义等思维模式的桎梏,这些问题在暴露的同时依然是半遮半掩,欲盖弥彰。但明眼的人都知道,耕地质量恶化而导致农产品质量不安全的事实,已经摆在人们面前,来不得半点质疑和回避。
现在,国家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的修复试点,是一个强烈的信号,也是对不断遭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深切关注的一个回应,似可值得期待。而有专家介绍,“重金属污染耕地可防可治,稻米镉积累可控可调。……通过采取农艺耕种等措施,可以调控农作物对重金属的吸收和积累状况。”从这里,除读出专家们对重金属污染耕地的轻描淡写和盲目乐观外,实在难以看出“采取农艺耕种等措施”的治污操作性。
从国土资源部发布的5000万亩受污染的重点地区分布状况来分析,至少可以看出两个问题。一是这些地方水资源相对丰富;二是这些地方工业比较发达。由此可见,耕地被重金属污染,有耕地自身的问题,但也有耕地之外的问题。耕地自身之外的问题,恐怕还是真正的病根之所在。因为,农耕文明世代相传,何曾使耕地恶化到产出来的稻米不能食用的地步?可见,抽象的农艺耕种思维降镉治污,恐怕一时难以凑效。
要解决耕地之外的问题,在耕地上着力,有掩人耳目的“锯箭法”之嫌。笔者认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应从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要实行产业结构调整。在一定的区域内,对影响耕地、水体、大气、土壤等自然资源的产业特别是工业产业,无论其经济效益有多高,GDP贡献有多大,都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行产业转型升级乃至退出淘汰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工业污染对农业的影响。
二是推广安全科学用药规范,推行生态农业生产方式。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滥用、超量使用的问题,也是耕地质量下降、农产品质量不安全的重要因素。要培育农业生产主体良好的生产习惯和生活方式,积极推行生态农业生产,引导农民群众采用绿色防控植保措施,按需科学施用农药,减少高度农药用量。通过补贴水旱轮作、休耕、歇耕等方式,保持土壤有机质;通过改变土壤酸碱度、培育对重金属污染抗性强的优势品种等,降低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
三是要加强水体保护。水体既是重金属污染的传播者,又是受害者。水体中的重金属污染,不仅对土壤和耕地带来影响,而且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安全。要将水体保护和耕地治污同等对待,既减少重金属污染的来源,又截断其传播的渠道,从根本上减轻重金属对耕地的污染,确保耕地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