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能力持续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进一步壮大。各类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创新活力不断释放,协同创新更加高效。绿色技术供给能力显著提升。绿色技术交易市场更加规范有序。绿色技术评价、金融支持、人才培养、产权保护等服务保障全面优化。绿色技术领域国际交流和对外开放持续深化。
《实施方案》确定了9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引领,包括明确绿色技术创新方向、强化关键绿色技术攻关等。二是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包括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加强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激发科研单位创新活力等。三是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协同,包括推进创新主体协作融合、更好发挥相关机构作用等。四是加快绿色技术转化应用,包括推进绿色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健全绿色技术推广机制、鼓励绿色技术产品应用等。五是完善绿色技术评价体系,包括建立健全绿色技术标准、推进绿色技术评价等。六是加大绿色技术财税金融支持,包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财税政策保障等。七是加强绿色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加大绿色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强化绿色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等。八是强化绿色技术产权服务保护,包括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强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等。九是深化绿色技术国际交流合作,包括推进绿色技术“引进来”、鼓励绿色技术“走出去”等。
《实施方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要持续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工作的统筹。充 分发挥绿色技术创新部际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合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各项政策举措,制定相关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将及时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绿色技术创新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