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广泛用于农业、林业、卫生等领域控制有害生物,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发挥重要作用。2017年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以后,内蒙古着力做好农药生产许可管理,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推进农药行业转型升级。
1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情况
1.1 加强规范审批
2017年,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出台实施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药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我区农药管理相关工作。自治区农牧厅聘请国家和自治区的生产化工、质量控制、农药管理、植保技术等专家组成生产许可评审专家组,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药管理专家工作规则》《农药生产许可评审专家工作纪律》等文件,依法、科学、公正开展农药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2 优化审批流程
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推进农药生产许可。农药行政许可实行政务公开,接入″内蒙古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站,实现电子化网上申办。制定《生产许可办事指南》,明确工作流程和要求,认真做好对企业申请材料的接收登记、审核受理、材料审查、技术评审、实地核查、结果公示、审批决定、网上公布、制证发证等工作,保证每一个环节有专人负责,并耐心细致地对企业做好答疑解惑。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审批过程及结果,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进度可查、短信告知等功能,做到许可审批规范透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3 提升工作水平
通过举办农药生产许可培训班,对专家组成员、内蒙古的农药生产企业、区内各级农药管理人员进行法规知识及实操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在开展第一批农药生产许可技术评审工作时,邀请农药管理权威专家到会现场指导答疑,根据大家在《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理解和把握上不到位、不准确的地方,对农药生产许可的全过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通过对政策的精准理解,不断学习和讨论,有力保证了许可工作的顺利开展。
1.4 加强证后监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涉嫌违法的农药生产企业予以通报并依法查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农药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治区农牧厅先后多次组织农药生产许可专家、盟市和旗县农牧业主管部门参与的三级联合检查组,对区内所有的农药生产企业开展实地核查与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检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等,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风险和概率。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教育培训。
2 农药企业发展现状
在2017年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称为《条例》)实施前,内蒙古拥有农药生产企业11家,其中化学农药企业9家,非化学农药企业2家;仅生产原药企业5家,生产原药和制剂企业5家,仅生产制剂企业1家。2017年新修订《条例》实施后,特别是随着环保、安全要求的逐步提高,入园门槛大幅提升,地处东部等地区的农药产业加速开展产能整合与调整,山东、江苏等省先后关停大批化工企业。在此形势下,农药企业为了进一步生产和扩大规模,开始重新布局规划。内蒙古地区借助广阔的发展空间、巨大的市场潜力和突出的资源优势,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招商引资,吸引一批农药企业迁入内蒙古。
截至目前,全区现有农药生产企业25家,其中仅生产农药原药企业16家,生产原药和制剂企业5家,仅生产农药制剂企业4家。新迁入的14家企业中,仅生产原药企业11家,而且全部为化学农药企业。其中,整体迁入的2家农药企业为北京市和天津市原有企业;新建企业为江苏、浙江、湖北、河北省等地企业控股投资建成企业,主要集中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图1 全区农药生产企业占比
全区现有有效农药登记证215个,按原药和制剂划分,原药(含母药)161个,占比74.9%,制剂54个,占比25.1%;按农药类别划分,杀虫杀螨剂80个,占比37.2%,杀菌剂51个,占比23.7%,除草剂68个,占比31.7%,植物生长调节剂5个,占比2.3%,其他11个,占比5.1%。
图2 农药登记证分类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调度数据,2020年全区农药产量3.05万吨,其中原药产量2.99万吨,约占总产量的98%,制剂产量0.059万吨,约占总产量的2%。2021年全区农药生产产量6.09万吨,其中原药5.77万吨,约占总产量的94.7%,制剂0.32万吨,约占总产量的5.3%。在原药产品中,除草剂产量达到3.06万吨,约占原药总产量的50%,占据了半壁江山,杀虫剂/杀菌剂产量达2.5万吨。
图3 全区农药生产产量
3 化工园区现状与发展趋势
3.1 总体现状
全区农药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阿拉善盟、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等6个盟市的8个工业园区,入园率达92%,不在园区的2家企业为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前全区原有农药生产企业,其中1家已列入当地园区规划。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内蒙古西部,是阿拉善盟1997年建立的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开发区,也是全区各类要素最为齐聚的工业园区,规划控制面积54.5 km2,总人口3万余人,地处乌斯太镇,有9家农药生产企业,是全区农药企业集中区。
3.2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状况
3.2.1 地理区位特殊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处黄河西岸,黄河过境距离6 km,是中国西部″呼-包-银-兰″经济带和鄂尔多斯-乌海-阿拉善″小金三角″交汇点,包兰铁路、乌吉铁路、G6高速、乌巴一级公路、110国道″五路交汇″,距银川机场150 km,距乌海机场50 km。
3.2.2 工业基础渐厚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逐步形成了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贺兰区″两园一区″的总体布局。目前,开发区共入驻工业企业25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1户,主要工业产品380余种,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38.6%。
3.2.3 发展势头强劲
围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供应链,建成了一批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项目和创新平台,构建起以盐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的循环产业体系。园区先后被自治区列为首批生态工业园示范点和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是自治区十强工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全区第一批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现已列入2021年国家高新区以升促建考察名单。
2020年,该开发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12.3亿元,同比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50.8亿元,同比增长15.5%,增速位居全区前列、全盟第一;财政总收入17.7亿元,同比增长4.79%;工业增加值81.9亿元,同比增长14.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亿元,同比增长11.1%。
4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4.1 机构队伍与农药管理任务不匹配,给全面履职带来新的挑战
加强事后监管既是实施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督促企业持续保证生产条件要求和产品质量的关键手段,是农药许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同时也是薄弱环节。作为农药管理部门,需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农药管理综合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
4.2 农药产业结构不合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匹配,对产业转型升级带来新的挑战
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导向,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优化农药产品结构,急需加强规划引导,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更多的低毒、低风险和环境友好型的农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顺应新时期绿色农业发展需要。
4.3 农药企业安全风险与监管能力不相匹配,对履行监管责任带来新的挑战
全区原药生产企业占主导地位,生产环节复杂,安全环保风险较高。鼓励和支持农药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农药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淘汰高污染、高风险的落后产能,促进农药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不断提高创新能力,调整产业发展方向,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加强对农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优化生产布局,控制企业盲目迁入扩张和重复建设,提高迁入企业的准入门槛。
来源:《农药科学与管理》2022年第6期
作者:王颖1,高红宇1,邬兴宇1,张水军1,段钧雷1,郭晓晴1,杨继峰2,萨其仍贵1*(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2.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