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自签署《斯德哥尔摩公约》以来,在建立国家履约机制、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绿色替代、参与全球治理等方面,为履约贡献了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20年来,履约行动减少了每年数十万吨POPs的生产和环境排放,提前完成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下线处置的履约目标,全国主要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大幅下降,环境和生物样品中有机氯类POPs含量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为环境质量改善做出重要贡献。
相关行业协会对履约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周竹叶发表视频讲话指出,公约签署20年来,中国石化联合会按照《国家实施计划》的设计要求,认真配合生态环境部及相关部门在石化行业积极开展工作,为我国各阶段履约贡献了化工智慧。
一是积极开展行业调研。中国石化联合会组织氯碱、氟硅、农药等行业协会承担了氯丹、滴滴涕、六氯代苯、三氯代苯、灭蚁灵、多氯联苯、二噁英、呋喃、短链氯化石蜡、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和全氟辛酸(PFOS/PFOA)、其盐类及相关化合物等多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及替代品开发信息的调研、评估、论证工作。参与了中国削减和淘汰杀虫剂类POPs的战略生产行业调查子项目、全球环境基金项目“中国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和全氟辛酸(PFOS/PFOA)生产应用情况调查”项目、“报送中国PFOS和PFOA 2007、2008年生产情况”、“中国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PFOS)/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2009年生产情况调查”等工作。通过深入开展行业调研,为我国开展履约工作提供了信息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受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委托,承担了《我国PFOA及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相关特定豁免用途需求研究》、《全氟辛酸类物质和短链氯化石蜡相关行业基本情况和替代情况调研》;配合工信部开展短链氯化石蜡相关标准制定。研究了斯德哥摩公约增列PFOA对我国氟化工产业和经济社会的影响,研究了立即停止生产使用PFOA用于非特定用途豁免用途的可行性,提出了公约增列PFOA的政策建议。同时,委派行业专家参与了“全氟烷基化合物人群暴露风险与防控对策研究”“基于生态效益的区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有毒化学管理东营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等数十项活动、项目评审及专业培训工作。石化联合会还参加了斯德哥尔摩公约历年的年度技术协调会;参与了POPs国家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参加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召开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审查委员会议题讨论会,为谈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加快推动行业绿色发展,中国石化联合会制定了《“十四五”绿色发展指南》,将加强POPs管控和加快POPs替代品开发作为重点任务。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国家鼓励发展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目录》、《优先控制化学品目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推进包括POPs在内的有毒有害溶剂与助剂等原材料和高毒、高残留农药等产品的替代。逐步限制、淘汰高毒、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和工艺技术,实现生产清洁化和产品绿色化。同时,石化联合会将包括POPs在内的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纳入行业责任关怀、绿色制造、绿色标准、环境信息披露等工作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周竹叶说,当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将包括POPs在内的有毒化学品管理作为国家环境监管的重点。中国石化联合会将认真落实斯德哥尔摩公约要求和《国家实施计划》,组织企业有序推进POPs的逐步淘汰,加快替代品开发,加快推动相关行业实现绿色转型。相信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一定能完成公约履约要求,为共建可持续的绿色化工产业、保障全球化学品安全贡献力量。
对于未来的履约工作,会议强调,近期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将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十四五”时期,中国将进一步强化履约顶层设计,一如既往严格践行履约承诺,深入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淘汰和削减POPs,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做出新的努力。
会上,斯德哥尔摩公约、鹿特丹公约、巴塞尔公约三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罗尔夫•帕耶先生通过视频,赞誉中国在履约方面做出的承诺和奉献,并强调中国对履约关键科学进程的参与至关重要,为在更广泛的区域和全球持续防范POPs危害做出了重要贡献。联合国相关机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行业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参会并致辞。
会议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行。来自国际组织,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成员单位、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代表和履约专家委员会委员等200余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