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浙江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将告别随便扔、“靠风刮”的无序状态。日前出台的《浙江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明确,从今年9月起,浙江将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
随着农药使用范围扩大,用塑料、纸板、玻璃等材料制成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大幅增加。由于经销渠道、回收体系不完善等原因,这些废弃物要么被丢弃在田头水沟,要么被当作生活垃圾处理,对农村生活环境以及土壤、水质造成污染。
浙江省新出台的措施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承担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的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扶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农药经营单位对产品信息、产品来源、销售信息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情况进行记录,并建立台账。
农药使用者则需妥善保管农药废弃包装物,并将其及时送交相应的农药经营单位或指定回收点;各县级政府通过采购、招投标等方式,委托一家以上农药批发经营单位负责本地区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归集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