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发布报告称,草甘膦“很可能”对人类致癌。据称,该评价由来自11个国家的17名专家审定,将发布在IARC第112卷论文集。该报告再次引发业内对IARC致癌评价的质疑。
IARC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的一个专门癌症研究机构,主要使命为进行和促进对癌症病因的研究,并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癌症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研究工作。该机构还负责编纂关于各种因素提高患癌几率的专题论文集,这些因素包括化学品、混合物、辐射、物理和生物制剂以及生活状态因素等。长期以来,各国的卫生组织都依靠该论文集作为控制致癌因素的科学基础。
自1971年以来,IARC已发布111卷论文集,对约970个药剂和物质进行了评估,其中超过470个被确认为对人类致癌、很可能致癌或可能致癌。
IARC将致癌物质分为四类。1类:对人类致癌;2类:可能对人类致癌;3类:不明确是否能对人类致癌;4类:不太可能对人类致癌[1]。其中第2类又细分2A和2B,2A为很可能对人类致癌 (probably);2B可能对人类致癌 (possibly)。
香烟、酒类饮料、中式咸鱼等被列入1类,更多生活中的常见物品被列入2类,即可能对人类致癌物,包括咖啡、咸菜、银杏提取物,芦荟提取物(化妆品)、手机的无线电波等,甚至理发师、消防员、干洗业、油炸食品厨师也被归为其中。
2014年4月,IARC的咨询小组在推荐2015-2019年评估主题时,将农药确认为“高优先级”,并随后向相关专家(截止2014年7月)和相关研究(截至2015年2月)提出请求提供针对大量有机磷杀虫剂和除草剂(二嗪农、草甘膦、马拉松、对硫磷和杀虫畏)的证据。
这些杀虫剂和除草剂于3月3-10号在IARC的会议上被审查,草甘膦由此被列入2A等级,成为“很可能对人类致癌物”。
“有限的证据表明,除草剂草甘膦可能导致非霍奇金淋巴瘤。同时,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草甘膦对实验动物致癌。”IARC在其报告中称。
而这一结论与农药残留联合会议(JMPR)得出的结论相反。JMPR是一个专家活动团体,由世界粮农组织(FAO)和WHO联合管理,他们发现草甘膦“不太可能致癌”。
草甘膦是孟山都公司于1971年开发的低毒性、易溶解的广谱除草剂。1974年,孟山都公司以“农达”为品牌,首次商业化推广该产品。目前,草甘膦是世界上应用最广、产量最大的农药品种,年销售值高居农药之首。2000年,孟山都草甘膦专利到期,众多国家的农药生产厂家都参与生产草甘膦原药。其中,中国是草甘膦第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
草甘膦的作用机理为通过限制植物中一种特异性酶(EPSP Synthase)的活动,抑制杂草生长。由于这种酶在植物中分布广泛,且对于植物芳香族氨基酸的合成是必须的,因此通过使用草甘膦,农民可以控制大部分田间中的杂草。由于人与动物体内不存在这种酶也没有相应的氨基酸合成途径,所以草甘膦只会作用于植物。
事实上,在应用过程中,草甘膦始终受到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美国农业部(USDA)、欧盟委员会、WHO等众多机构的全面审查[2]。
EPA曾数次对草甘膦进行致癌评估。1985年,EPA将草甘膦划为C级,“可能致癌”。1991年,重新评估后,EPA将草甘膦调为E级,即“不对人类致癌”。
IARC称综合考虑EPA及其他最近显示草甘膦致癌研究为阳性的报告,判断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草甘膦对实验动物致癌。“草甘膦也可破坏人类细胞的DNA及染色体,尽管细菌测试的结果为阴性。”IARC在报告中说,“一项调查发现,喷洒草甘膦配方后,附近居民血液中标记的染色体损伤增加。”[3]
而2014年1月,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BfR)为欧盟完成的长达4年的草甘膦评估发现,“草甘膦不太可能造成人类致癌的风险”[4]。他们审查了所有IARC考虑的数据,并加上更多其他的数据。
IARC的致癌分级依据是致癌证据的确凿程度,与致癌强度或对人类的实际威胁程度没有任何必然联系。
对于2A类的分级,IARC定义为有限的证据表明很可能对人类致癌,即:与癌症有联系,但不排除其他致癌的解释。
事实上,IARC的评级一直饱受诟病。国际流行病学研究所(International Epidemiology Institute)的Joseph K. McLaughlin和Robert E. Tarone曾撰文批判IARC因其流程和表现出来的偏见而导致致癌“假阳性”的判断[5]。
比如,咖啡被归类为2B“可能对人类致癌”等级,但流行病学的重要证据表明咖啡很可能并不引起人类癌症。
IARC也曾明确表示,使用手机可能导致罹患脑瘤。随后又称,不能确定使用手机会引发脑瘤。
此次,IARC将草甘膦列入评估范围,却忽略了更多毒性更大的其他除草剂。
对于草甘膦的致癌评级,“相关的科学数据被排除在审查之外。IARC收到并选择故意忽视大量科学研究(特别是遗传毒性研究),这些研究支持草甘膦对人类健康没有风险的结论。” 负责全球法规和政府事务的孟山都副总裁Phil Miller博士回应称。
IARC评级还有一个隐患是忽视了剂量。剂量决定毒性,剂量越大,接触的时间越长,患癌症的概率也越高,但仍然不一定致癌。比如剩饭菜中的亚硝酸是明确的致癌物,但正常食用剂量很低,远低于暴露剂量,因此不会有显著的致癌性。而IARC并未给出草甘膦致癌风险与暴露剂量的定量关系。
“草甘膦对人类或任何其他动物无毒,只有相对较高的剂量才会出现急性反应,”佛罗里达大学园艺学教授Kevin Folta博士说。
他指出,草甘膦的半数致死量(LD50)约为5000 mg/kg。也就是说,体重200磅(约90千克)的人,要喝下两磅(0.9千克)41%浓度的商业浓缩剂才会有50%的致死率。
IARC报告不提剂量,也没有草甘膦致癌风险与暴露剂量的关系数据,因此并不具备实际指导意义。就比如,花生和玉米中的黄曲霉素都被认定为致癌物,如果不谈剂量的话,花生和玉米都没法吃了。
再者,安全并不等于绝对没有风险,很多时候风险可测可控也是一种安全。相对于其他毒性更大、污染更严重的除草剂,草甘膦在农业领域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替代性,因此即便有风险,但只要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风险仍然在可测可控的范围内。
IARC旨在维护人类健康,对致癌性归类倾向严苛可以理解。但是,“和食品安全一样重要的问题结论必须无偏见,缜密且基于遵循国际公认标准的优质科学。” Phil Miller说。IARC基于只持续一周的会议、根据有限数据的审查就对草甘膦做出评估,是否过于草率?
况且,归入“很可能”或“可能”致癌级别的化学物质很可能将遭遇“有罪假定”,这对公平和基于科学安全的争论没有帮助。(编辑:Ent)
原文发表于《科学新闻》(科学新闻2015年3月刊 农业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