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昨日公告信息,之前1月19日公示的颁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224个农药产品,全部通过审核并备案。
工信部提示:本次颁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为2年;获证产品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前向工信部提出换证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获得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注明生产批准证书编号。
具体产品及批准证书号见附件。
附件:2015年颁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第三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