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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认定“毒豆芽”不影响健康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澎湃新闻网 日期:2015-01-21

“无根豆芽”正逐步摆脱“毒豆芽”污名,香港特区政府已“抢先”内地一步为其安全性正名。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发言人1月14日称,经市场抽检和风险评估,即使食用样本中植物调节剂(成分为"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及"赤霉酸",内地俗称“无根水”)最高残余量的“无根豆芽”也不会影响健康。

  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及"赤霉酸"在香港被定义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在食物内的残余按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规定管理。而该规例附表中并未列明4-氯苯氧乙酸钠的最高残余限量/最高再残余限量,亦未给6-苄基腺嘌呤设定残留限量。

  但实际上,"6-苄基腺嘌呤"在内地并无明确身份,在2011年以前该物质被作为“食品添加剂”管理,但此后因“无工艺添加的必要”被剔出食品添加剂名单。据原卫生部此前的信息公开申请回复,该举动并非出于安全考虑,实则重划归属,“按农业投入品管理“。这意味着,如果划拨成功,"6-苄基腺嘌呤"将被重新定义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但遗憾的是,此次重划至今未被农业部接收。

  实际上,豆芽中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作用为调节豆芽生长,这是细胞分裂素的作用范畴,“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定性更科学。

  尽管政府监管部门未有正式结论,内地科学家和地方政府却在近期纷纷为“无根豆芽”正名,并在表述中称相关添加物为“植物生长调节剂”。

  1月13日,“毒豆芽”入选2014年度12个国内最具有代表性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

  食品安全博士、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副主任钟凯表示,“毒豆芽”中所含的"6-苄基腺嘌呤"按急性毒性分级属无毒,未发现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可靠证据,不会对人造成“催熟”效果。

  而据中央电视台1月14日报道,近期,北京市网信办联合百度知道评出“2014年十大生活谣言”,毒豆芽“五毒俱全”的说法位列谣言榜第五。

  该报道称,所谓“AB粉”、“无根粉”、“激素”等物质,使得豆芽“五毒俱全”--致癌、致畸、致儿童早熟的说法系谣言。真相是,这些物质都属于植物激素,或称植物生长调节物质,能对植物生长发育进行调节,保证稳产增产。植物激素无法对人体起作用。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芽》(草稿)11月6日向业内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明确将“6-苄基腺嘌呤”定性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并将其列为豆芽生产中允许使用的物质,其理化指标被限定为小于等于0.2 mg/kg。

  但该标准尚在征求意见稿中,最后需通过卫计委的食品安全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才能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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