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12月16日公告信息,江苏省15家农药原药企业延续核准并备案。原药企业延续核准即延续核准其农药原药生产资格,有效期5年,期满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原药生产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
通过延续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得将厂房、生产设备、分析检测设备、污水处理装置等租赁给其他企业使用。逾期未通过延续核准的企业获得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自动取消。
通过延续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资质不准转让,企业更名、迁址、兼并重组、新增原药须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公示。未经更名备案并公示的企业不再具备合法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
具体延续核准原药企业名单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无锡禾美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2 |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 | 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4 | 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5 | 先正达南通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6 | 江苏云帆化工有限公司 |
7 | 连云港市东金化工有限公司 |
8 | 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 |
9 | 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 |
10 | 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
11 | 盐城联合伟业化工有限公司 |
12 | 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 |
13 | 江苏粮满仓农化有限公司 |
14 | 泗阳县鼠药厂 |
15 | 江苏常丰农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