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电 5月27日,农业部发出《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14〕2号),对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事关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农业部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制度,强化监管。目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总体可控,但在一些地方偶有发生违规扩散现象,引起社会关注。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通知明确,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研发单位和研发人是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控制措施,杜绝非法扩散。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构建人财物支持体系,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监测,提高主动发现、事前干预的防范能力。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