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登启、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春田和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调研员林泉出席本次发布会,并就4月底发布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监管规定》),针对百姓最关心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监管规定》对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剧毒、高毒农药和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规范经营、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强调要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制度,有效控制农药、兽药、化肥的使用量,并积极组织开展病虫害监测预警预报,推广物理、生物等绿色防控措施,加强对农药、兽药经营者、使用者的培训,提高安全合理用药水平。
二是围绕规范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的经营、使用,设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农药、兽药经营告知制度,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补贴制度,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剧毒、高毒农药容器、包装物回收与集中销毁制度,集中用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统一防治制度,高风险农药、兽药目录管理制度,小宗农作物和特色农作物农药登记试验与筛选推荐制度,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等多项制度。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是国内首个出台的相关规定,填补了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府规章“空白”,细化和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增强了监管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