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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用结合严控农药残留超标
责任编辑:汪建沃 来源:湖南省农药工业协会 日期:2013-01-07

    化学防治的形成是人类在长期的农业生产过程中,与有害生物不断斗争的结果,从人工扑杀、物理防治、机械防除到采用农药防治,是人类防治有害生物技术的一大进步,是人类在不断总结防治经验,反复权衡各种防治方法利弊后做出的必然选择。目前化学防治仍是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尤其是遇到突发性灾害时,尚无任何防治方法能替代化学农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使用农药仍将是防治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主要措施之一。

    随着世界人口的不断增长,可耕地面积数量和质量的下降,有害生物的频繁发生,对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全球有近十亿人口处于饥饿状态,通过推广高产品种、使用化肥、农药等各项技术措施来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产量已显得十分重要。
我国是农业病虫害发生危害严重的国家,每年农作物化学防治面积达到60多亿亩次,化学防治的贡献率达到90%以上。农药是保护作物丰产稳产的重要农业投入品,但同时又是把“双刃剑”,如果选择的种类或使用不当,可能会伤及非靶标生物和有益生物,甚至人类及其生存环境,容易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环境污染等问题。

    农业部和卫生部2012年12月联合发布公告,颁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该标准将成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制定了322种农药的2293个残留限量,和原标准相比,增加1400余个。所有残留限量均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综合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AC)制定的,同时经过了充分的风险评估,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接受了WTO成员对标准科学性的评议,做到了科学、公开与透明。据悉,新发布的食品农药最大残留标准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替代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而10项相关的农业行业标准同时废止。

    专家指出,该标准不仅给出农药残留限量统一标准,而且限量由原来的837个增加到2293个,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增加近两倍之多,力度之大可见一斑。新的农药标准越多的话,应该是一个社会进步。这几年行业发展很快,有更多的农药生产出来,消灭病菌。所以我们有这样一种标准制定,应该有利于产业安全。

    专家强调,保证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措施和途径是多方面的,其实没有必要担心有了严格的农残限量就不敢用农药,如果病害很严重的时候,必须要用到农药,但并不代表用药就是违规,并不代表使用农药就会导致农药残留超标。首先是不能用违规的农药,另外就是按照规程去走,不要自己乱用。一位植保专家形象的指出:“残留超标猛于虎,多是使用惹的祸,最后农药背黑锅”。一方面农药是有毒物品,使用技术性强,要求高;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病虫种类多,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也多,一些农民对新农药缺乏了解,加之宣传、指导力度不够,因而用药不当,乃至盲目用药、违禁用药、滥用药的现象在一些地区时有发生,这不仅造成生产成本增加,还导致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超标,作物药害问题比较突出。

    因此,农药生产企业、农药使用者必须紧密合作,一方面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加强产品质量和标签标注的控制,杜绝添加隐性成分,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加强农药安全使用工作,做好安全用药培训,使农民了解安全用药知识,增强安全用药意识,提高用药水平,从源头上抓好农药残留污染的治理,保证农产品质量,保护农村环境。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是要趋利避害,加强农药的科学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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