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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农残“新国标”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国际商报 日期:2012-12-18

  日前,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新标准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是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据悉,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

  新标准涵盖主要农产品

  农业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和原有标准相比,新标准增加了1400余个。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我国涉及农药残留限量的有十几个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相互交叉、重复,甚至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如今应《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农业部加大力量对涉及农药残留限量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加快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工作。

  据农业部负责人介绍,我国原有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仅规定了201种农药在114种农产品中873个残留限量。新标准则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在标准数量和覆盖率上都有比较大的突破。记者获悉,新标准中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数量最多,其中,蔬菜中农药残留限量915个,水果中664个,茶叶中25个,食用菌中17个。

  标准落到实处是关键

  对于食品农残新国标的出台,业内人士普遍持看好的态度。南京九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表示,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农业部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新标准的颁布实施,为规范科学合理用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和滥用农药行为,提供了法定的技术依据。营养师赵寒冰也表示,这项标准一经实施,“我们未来的餐桌上又多了一重保障”。

  关于新国标能发挥多大“效力”,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表示,有一个基础文件是很重要的,这次标准的整合对于将来的检查、执法、生产和销售都是一个很好的科学依据。对于标准能否顺利实施,真正在把控食品安全问题上发挥作用,董金狮认为:“光有标准是不够的,标准毕竟只是纸上的东西,如何落实才是关键。”此外,董金狮还表示,检测标准本身也在不断进步,是个动态的不断完善和提高的过程。“谁来执法、谁来检测。我们食品安全法都有一些规定,希望在这个标准宣传过程中,能够把后面执法的细则贯彻进去。”

  与国际标准仍有差距

  长久以来,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国内某乳业巨头的发言人曾公然宣称:“我们发到香港的产品和出口的产品是一样的,保证比内地(大陆)的产品质量更好、更安全。”而最近在北京举行的一场论坛上又有农业专家说,本土最好的农产品用于出口了,因为出口食品的国际标准比国内标准严格得多。

  尽管如今新农残限量标准增添了1400多个农残检测项目,但与其他国家的农残检测标准相比仍有一段较大的距离。据了解,关于农药残留标准的数量,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AC)是3820个,美国是1.1万个,日本是5万多个,而中国在此次新国标出台后,仅为2293个。

  山东省平度市的一家农产品外贸企业负责人张经理对记者说,一根大葱想要出口日本,必须进行200多项农残检测。一旦大葱出现任何农残问题,三年之内,日本都不会再接受由他经手的农产品。

  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的方经理则表示,各国对进口农产品的质量检测都非常严格,被检验出不合格,就有可能当场被销毁,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再对比国内的情况,各项准入标准都低得多。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先不说国内企业,就连国外食品企业进入国内后,都“入乡随俗”地降低了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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