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油中有害溶剂和推荐溶剂的界定:
1、有害溶剂界定
(1)有明确致癌致畸作用,对农药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健康有潜在的危害;
(2)属于低闪点溶剂,易燃易爆,生产贮运安全性差;
(3)属于挥发性有机物质(VOC),在生产场所和农药喷洒后污染大气环境;
(4)与水互溶,使用后易污染水源。
2、圈定的有害溶剂与杂质
本标准确定的有害溶剂是目前使用量较多的: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二甲基甲酰胺(DMF)。
附带杂质包括:乙苯和萘
3、推荐溶剂
(1)导向: 2010年4月苏州行业环保制剂会议,工信部明确政策导向“乳油产品需要使用植物油及直链烷烃类环保溶剂”。
(2)较安全性溶剂确定:
重芳烃:在石油和煤加工过程中副产的C9以上芳烃,做农药溶剂使用的主要是馏程为165-290℃、碳数范围为C9-C16的芳烃。
生物质溶剂:天然产物为原材料,经过分离、纯化、改性、调配可用于化工用途的溶剂。且溶剂本身有相关的资料证明对人、动物和环境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