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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酰胺类除草剂(六)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农药工业网 日期:2012-11-07

一、酰胺类除草剂具有以下特点:
    1.几乎所有品种都是防治一年生禾本科杂草的特效除草剂,对阔叶杂草防效较差。
    2.大多数品种都是土壤处理剂,主要防治一年生禾本科杂草的幼芽,不能防治成株杂草。部分品种只能进行茎叶处理,施入土壤无活性。
    3.土壤处理的品种在土壤中的持效期较短,一般为1~3个月,个别品种如双苯胺与炔草胺的持效期可达6~9月。
    4.在植物体内易于降解,如毒草胺在5天内被代谢,拉索、丁草胺在10天内被代谢,但炔草案的代谢比较缓慢。
    5.所有品种的水溶性中等,挥发性小,对哺乳动物的毒性小,使用中比较安全。

二、酰胺类的光学体合成问题:
    有不少酰胺类除草剂具有光学活性,这种光学异物体的合成也是酰胺类除草剂及其手性中间体合成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其研究开发也是关注的热点。由于光学活性的农药,其药效可提高一倍左右(即用量可减少一半),是一个环保的举措,故而对于它的合成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例如二甲噻甲胺,非拆分物1982年申请专利,拆分后高效二甲噻草胺1992年申请专利。前者用量750~1500克(有效成分)/公顷,后者用量仅为400~820克(有效成分)/公顷。
    又如异丙甲草胺,其非拆分物于1972年申请专利,拆分后1981年申请专利,前者和后者用量相差一倍左右。麦草伏酯类也是具有光学活性的酰胺类除草剂。
    另外,在国际市场上,光学拆分的化合物是主体市场,如精异丙甲草胺产品占70%以上。

三、酰胺类除草剂的发展:
    尽管酰胺类除草剂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在一定时间内其仍有相当的市场。同时,人们也在积极寻找新的更有效和安全的替代品种,特别是对氯乙酰胺类除草剂的取代。总之,由于酰胺类除草剂的特点及其光学异构体的特殊性,酰胺类除草剂仍将会继续发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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