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4日,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1745号公告,为百草枯水剂禁限用列出了明确时间表:自2014年7月1日起,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证将被撤销, 2016年7月1日水剂停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作为吡啶最大的下游消费产品,百草枯的禁限用将为吡啶产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后百草枯时代,吡啶行业将何去何从?
9月18日~19日,在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于上海主办的2012年吡啶及其衍生物市场峰会上,业内专家认为,尽管百草枯水剂面临禁限用,但吡啶类其他产品仍将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今后业界可致力于发展百草枯水剂替代制剂或发展高附加值、高效的吡啶类农药产品及医药产品等。
部分专家也表示,虽然这些领域都有一定的市场空间,但要真正开发,还将面临很多问题,有很长的路要走。企业选择何种产品、什么样的产能规模等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和调查。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百草枯是仅次于草甘膦的第二大除草剂品种。目前全球60%~70%的吡啶都用于生产百草枯,而世界上60%的百草枯需求量在中国。因此我国百草枯的发展对吡啶行业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但近几年来,百草枯安全和误服事故频出,且误服后没有任何药物可以根治。因此,三部门决定联合采取禁限措施。
上海农药研究所冷阳教授告诉记者:“水剂是百草枯目前唯一的产业化剂型。因此,能否开发出百草枯水剂新型替代制剂关乎百草枯的命运。而最大限度地减小人、畜误服或制毒的可能性是替代制剂研发的核心。”
据记者了解,目前百草枯企业及相关院所正加大力度对安全的替代制剂产品进行研发。研发主要集中在制备水溶性胶剂、喷雾干燥法制可溶粒剂、挤压法制可溶粒剂三种技术方案。但这些技术的实施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在制备水溶性胶剂技术方面,高黏度制剂在水中必须要呈现较好的自动分散性,还需要考虑设备选型、产品包装设计、废弃包装的管理等问题;采用喷雾干燥法制可溶粒剂面临清洁生产问题;挤压法制可溶粒剂技术还要考虑母液浓缩工艺实施、造粒过程的连接等问题。
冷阳强调,“百草枯替代制剂通往产业化、商品化的道路上还需过三关。一是产品安全评价、评审关,包括生产过程的安全、使用过程的安全等;二是产品生产经济关,这就要求成本价格不能过高;三是要通过用户的使用惯性关,在药效、价格、使用等方面与原水剂比较要有优势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农药技术中心胡笑形教授则认为,“虽然剂型改进都在努力之中,但从工艺、配方复杂性、使用的方便性以及农民的接受度方面都难以与原来的水剂进行竞争,百草枯进入了夕阳时代。”他指出,吡啶今后的发展方向应该放在含吡啶的其他高附加值、高效的新农药上。目前含吡啶的农药产品有50~60种,很多含吡啶农药已不再受专利保护,这也为发展吡啶类农药提供了便利条件。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杨卫兰认为,吡啶产业唯一的出路就是加紧开拓新市场,特别是重视发展小吨位高附加值的专用化学品,关注吡啶在锂离子电池和新材料领域的应用。
“吡啶下游市场也可转向医药应用领域,生产抗肿瘤物伊马替尼、心血管系统用药米力农等吡啶类药物。”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陶剑虹表示。她指出,我国 “十二五”产业技术创新规划中,特色化学原料药列为医药制造产业开发重点。随着全民医保的落实,吡啶类药物会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目前我国许多吡啶类衍生物仍需进口,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吡啶新化合物至关重要。唐山晨虹实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付永宽认为,我国吡啶类化合物市场需求旺盛,进口热度仍在持续。随着吡啶类衍生物产品不断开发、应用范围的拓展,吡啶类产品仍有较大的市场潜力。今后我国吡啶行业市场的潜力着重点在医药、农药,特别是含氟吡啶用于农药、含氯吡啶用于香料生产等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领域中。为此,我国应加快对吡啶衍生物的科技开发以及应用领域的拓展,加快吡啶衍生物生产工艺技术的国产化进程,建立符合我国市场特征的生产体系,真正形成并完善技术—生产—应用的绿色环保化学工业产业链。国家有关部门也应从政策方面加以引导和扶持。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副总工程师陆险峰介绍,我国吡啶及其下游衍生物市场正在不断扩大。2009年~2011年,我国吡啶及其衍生物增长率超过13%,我国已成为全球吡啶类产品重要的生产和消费区域。随着吡啶产业的全球发展、下游产品生产和市场的转移,吡啶产业将迎来兼并重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