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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禁止销售甲胺磷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第一农经网 日期:2012-08-15

   从2012年7月开始,农药甲胺磷在巴西禁止销售。禁止原因是该产品的使用会危害人类健康,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在2011年1月决定将这个产品从国内市场上取缔。

  毒素研究表明,甲胺磷会对胚胎和胎儿的发育造成危险。此外该产品还具有毒性,会对内分泌和生殖系统造成危害。

  Anvisa主任José Agenor álvares解释说,“就这个产品从市场取缔的话题,经过与几个部门的讨论过程中,没有证据显示该产品对人的健康是安全的。”在巴西,这种农药用来控制棉花、花生、马铃薯、豆荚、大豆、工业用番茄以及小麦作物的害虫防治。

  甲胺磷目前已经在中国、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日本、科特迪瓦和萨摩亚禁止销售。欧共体成员国也已经取缔了该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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