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5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毕克草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改扩能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投入自有资金 5560 万元对现有毕克草原药生产线进行技改扩能,使公司毕克草产能达到 900 吨/年,并完善其配套设施。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机制,提高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会议同意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四、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同时完善了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等相关规定。
五、审议通过了《合同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身信用为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快达”)向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申请的 2 亿元项目授信贷款提供担保,但江苏快达和其它股东应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40 万元人民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2012 年8月17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