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4日-25日,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在昆山召开了“第三届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加工技术及生产设备研讨会”。本栏目将对药检所吴志风处长主要演讲内容进行解读。
解读内容(一)
•农业部第671号公告(限制甲磺隆等3种长残留除草剂使用,2006年6月21日);
•农业部等6部委第1号公告(全面禁止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2008年1月9日);
•农业部、工信部等6部委联合发布第1586号公告(撤销特丁硫磷等10种高毒农药登记,停止克百威等12种高毒农药新增登记,2011年6月15日);
编者解读:
一、公告具体内容:
1.农业部第671号公告
自2006年6月1日起,停止批准新增含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等除草剂产品(包括原药、单剂和复配制剂)的登记,限制使用这三种甲磺隆等磺酰脲类长残效除草剂。
2.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第632号公告
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撤销所有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产品的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仅保留出口和应急所需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生产能力。
3.农业部、工信部等6部委联合发布第1586号公告
自2011年6月15日,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农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含有上述农药的新增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撤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停止生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
二、农药禁用的主要原因:
1.农药本身的毒性,包括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
2.农药的长残留,如有机氯:六六六,滴滴涕;
3.具有内分泌干扰素作用;
4.污染地下水,或对水生生物毒性较大,及造成其它环境公害;
5.由于农药的杂质或代谢物造成危害而被禁用,如2,4,5-涕含二噁英;
6.可能对人畜造成潜在危害等。
本文作者:杨晓玲 电话:010-84885067 邮箱:yangxiaoling@ccpi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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