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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隐性“第三成分”添加事件背后的利益链条
责任编辑:农药市场信息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 日期:2011-12-07

    马克思曾说过,如果有 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 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 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也就是说,如果预期收益大于风险,便有很多人愿意去冒险和藐视法律, 但如果国家的法律能够让违法者的成本远远大于他的利益所得,有谁还愿意以身试法,有谁还敢于铤而走险? ———题记

    近日,媒体报道了有关“惠州中迅农药因添加隐性成分被跨省调查”的消息:惠州中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长沙凯年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款名为

    “猛扣重”的产品在湖南衡阳、长沙等地被查出涉嫌添加杜邦公司“康宽”(氯虫苯甲酰胺)成分,引来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农资现状令人堪忧。其实,农药中添加第三成分(又称隐性成分)早已成为行业公开的秘密,众多农药厂家在产品中肆意添加其它未登记农药成分(第三成分甚至第四成分),其中不乏添加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现象,很多厂家和经销商推荐产品的时候甚至以添加隐性成分为最大卖点,扩大农药使用范围,宣称产品效果有保证。

    按照现行颁发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添加隐性第三成分就属于假农药,国家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都将给予严重处罚。既然是违法的事情,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为何还是成了行业的潜规则?为何添加第三成分的产品这么畅销?为何这种现象还愈演愈烈?为何

    大家都视而不见、置若罔闻?

    笔者仅从这个现象背后的利益链条来尝试分析,在厂家———经销商———零售商———农民这条传统的销售渠道中,每一个环节的利益和需求,是如何促成添加隐性成分农药产品的流通和使用的。

    农民:眼见为实,越快越好!

    毋庸置疑,绝大多数农民的用药水平和技术还是相对落后的,识别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知识和能力有限,农民都相信眼见为实的效果,眼见为实当然是越快越好。笔者每次到田地里做药效试验的时候,亲眼目睹农民恨不得喷完农药后立即能看到效果,虫子死去,病害消除,杂草灭亡。在农村,经常见到农民听闻周边邻居朋友用了见效快的农药便竞相购买的现象。另外就是很多农民认为几种农药混配太过麻烦,最好是一瓶农药单打之后任何病虫害都能防治,省时省力,不用多费心,对于是否添加隐性成分不会去考虑。

    农民的用药习惯和浅显认知直接导致了对添加隐性成分农药产品的需求,在国产农药厂家自主开发能力较弱和创制品种较少的情况下,添加其他成分、增高含量、加大剂量便成为提高药效的一条捷径,而添加隐性成分往往能起到很好的防治效果。

    零售商:回头客多,农民就要用这个药!

    农民要什么,我们就卖什么。为了迎合和满足农民的需求,零售商自然需要销售添加隐性成分的农药产品,但这并不是全部的原因。

    众所周知,进口农药质量稳定、效果好、持效期长,但销售进口农药新产品的门槛较高,对于零售商的资金和销量都有很高的要求,一般的零售商很难取得销售权,即便能够销售的也是一些已经卖了很多年、利润薄的老产品;而国产农药的同质化现象严重,创制品种少,竞争异常激烈,杀价、乱价现象严

    重,利润空间有限。添加第三成分的产品由于其存在的“秘密”(谁都不知道里面究竟添加了什么成分),造成其提价空间巨大,甚至成为经营农药暴利的来源,同时,这类产品往往被企业市场保护好,以谋求稳定的利润。

    经销商:农民用了都说好,大家都赚钱,为何不卖?

    经销商经营产品的出发点其实主要在农民和零售商身上。一是要求产品见效快、持效期长,如现在蔬菜区防治跳甲的产品,就是以添加隐性成分农药产品为主,创制品种尚未有对此防效良好的产品,国产药如果按照正规登记配方,连续反复地使用,经过一段时间以后,药效会明显降低,难以有效防治跳甲,并且农民加大农药用量的现象十分普遍,抗药性越来越强,因而添加隐性成分的农药成为主流产品。二是谋求更高的利润,这类产品因其不透明的成分,没有同类产品可以进行对比,价格可以往上抬很多,零售商赚了钱,产品便有了更大的市场操作空间,并且这类产品往往容易推广和单品上量,带来更多的回头客,零售商喜欢卖。

    厂家:无序混战,能赚一笔是一笔!

    《农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农药“三证”是农药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农药生产厂家要获得农药“三证”(包括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大概需要数十万元不等的费用,以及长达2~3 年的时间,这样的门槛对于一般企业而言显然过高。如果“三证”不齐全,或假冒其它厂家的“三证”,这个产品就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但为了节省费用和尽快从市场获利,很多厂家还是愿意铤而走险,用其他成分的配方去套证、借证,生产和销售添加隐性成分的农药。

    不可否认,当前国内农药市场过于分散,种植结构复杂多样,中间渠道商过多,农药管理执法以罚代法,几千家农药厂家鱼龙混杂、无序竞争,使得众多的添加第三成分的农药厂家有了可趁之机,其中,不乏农药大厂家和知名厂家,如这次被曝光的惠州中迅。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即使某厂家产品被查到添加隐性成分,最后往往也是以交罚款了事,并不用追究其他的责任,违法成本低更加助长了添加隐性成分的现象发生。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即使某厂家产品被查到添加第三成分,最后往往也是以交罚款了事,并不用追究其他的责任,违法成本低更加助长了添加第三成分的现象发生。

另外,部分小厂家和“山寨”厂家没有核心竞争优势,研发能力和资金实力有限,只能采取跟随策略,市场上流行卖什么成分产品,马上就自己购买原药加工生产,随意添加隐性成分,也做一个类似的“山寨”产品,以求分得一杯残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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