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三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工信部、农药协会及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工信部原材料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修订要综合考虑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统筹协调部门间的关系,针对现行条例与行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进行商讨。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负责人称,《条例》的修订意在进一步强化工业和农业相关部门的份内职能,使之都参与到规范农药行业的工作中来,为净化农药市场做好本职工作。
一些企业建议,应允许农药登记证有条件转让,鼓励相同产品企业联合登记,有偿使用其他企业授权的登记资料。还有企业提出,应借鉴欧盟和FAO提出的原药化学等同性认定标准、加大对假农药和劣质农药的处罚力度。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最后指出:“通过《农药管理条例》修订,使企业理清了应遵守的规定条文,部门通过执法检查等手段也将达到深入监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