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渔期使用农药“甲氰菊脂”农药投入河流中毒鱼,导致主干河河鱼大量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被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批准逮捕。
2011年5月27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提议去东山镇广田村油石河毒鱼,并邀集其它3人参与,并事先商议由郭某出钱购买55瓶“甲氰菊脂”农药和自制好捕捞工具。次日下午15时许,犯罪嫌疑人郭某伙同多人窜到县城郊区油石河河段新坝下游20米处,分三次将55瓶 “甲氰菊脂”农药全部导入河里,导致数日油石河广田河段及下游河流水域鱼类大量死亡。
经县水产监督管理局评估,此案导致鲤鱼、鲢鱼、鲫鱼等鱼死亡,合计2115KG,造成直接损失为24449元人民币,此外毒鱼破坏水域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失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