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21年2月底,农业农村部针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其试验范围共发布了18次公告,分别为公告第118号、143号、156号、171号、179号、189号、198号、211号、221号、234号、255号、267号、280号、288号、321号、343号、368号、401号。(名单详见附表)。到目前为止公告共公布试验单位178家,其中有一家在第288号公告中被注销,现在试验资质有效期内单位177家,分布于我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按省(市)份统计,江苏省最多,共23家;北京市位居第二,共21家;后边依次为:山东省17家,浙江省13家,湖南省10家,河北省9家,上海市、广东省、安徽省各8家,湖北省、河南省各7家,辽宁省6家,广西区5家,重庆市4家,天津市、黑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四川省、山西省各3家,吉林省、贵州省、内蒙古区、陕西省、海南省各2家,新疆区、宁夏区、甘肃省各1家。
按试验范围统计,残留试验单位63家,其中农作物残留试验(含室内检测、田间试验)59家,加工农产品残留试验5家,植物代谢试验2家,动物代谢2家;产品化学试验单位39家,其中(全)组分分析试验13家,理化性质测定试验34家,产品质量检测/储存稳定性试验37家;毒性试验单位18家,其中急性毒性试验16家,重复染毒毒性试验9家,特殊毒性试验9家,代谢与毒物动力学试验4家,暴露量测试试验4家,微生物致病性试验2家;环境影响试验单位27家,其中生态毒理试验25家,环境归趋试验15家;药效试验单位93家,其中杀虫剂试验80家,杀菌剂试验74家,除草剂试验73家,植物生长调节剂试验39家,卫生杀虫剂试验7家,杀鼠剂试验3家(含1家田间),白蚁防治剂试验4家,杀钉螺剂试验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