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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产品中查出隐性成分一律当假药查处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日期:2011-03-04

    “农药中添加隐性成分这是行业的公开秘密。当然还有秘密就是这些农药中究竟被添加了什么成分?”不久前农业部通报2010年第四次农药监督抽查结果(详见本报2月 19日第9版)。尽管众多业内人士都曾表示对农药中添加隐性成分现象早已“见怪不怪”但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中“检出其他未登记农药成分”依然成为业内议论的焦点。“这好比是一个顽疾始终存在却始终难以解决。”

    隐性成分屡被检出

  据统计农业部在2010年通报的4次农药监督抽查结果中添加“隐性成分”在每次曝光的不合格样品中均占据相当大的比率。如第一次抽查中检出其他未登记农药成分的有17个占不合格样品总数71个的23.9%;第二、三、四次抽查中这个比例分别占到31%、27.2%和19.5%。南方农村报记者发现这些不合格农药样品中添加多种其他农药成分甚至高毒农药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不乏国内知名厂家也牵涉其中不少样品标称的有效成分检出含量为零 检出的全部是其他农药成分正所谓“挂羊头卖狗肉”。

  “这只是冰山一角。”广东一位经销商表示部分地区的情况可能还要严重的多不少农药销售商、厂家特别是资质不全的山寨厂甚至公开把添加某些隐性成分作为 “卖点”向农户宣传推荐公然宣扬“在我的产品中加入了XX农药效果特别好”。南方农村报记者曾在博罗一些菜场走访时便发现这种现象绝非无中生有某经销商甚至宣称“农药可以定做保证三证齐全。”还有网友坦然说“不添加隐性成分厂家日子没法过。不过若添加高毒农药就显得不够厚道了。”

  知名厂家带头造假很多小企业更是肆无忌惮。一位此前在华南某知名制剂生产企业供职的业务员告诉记者该公司曾经常“做这种事情”。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不合格样品中绝大多数备注有“标称生产厂家声称为假冒其产品”例如在第四次抽检的58个样品中标明这种备注的样品便达34个。这也意味着假冒现象同样也是泛滥成灾。

    市场不规范给企业可乘之机

  在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亚新看来这种现象的存在本身有着市场的需求。首先这种行为自然是迎合了不少农户的用药习惯——见效要快。加多成分、加大剂量自然成为一些不法厂家提高药效的一条捷径。其次企业也有这样的动机要获得一个农药登记证和生产批文往往需要数十万元不费的费用以及长达 2-3年时间这样的门槛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很难耗得起为了尽快从市场获利用其他成分的配方去套证销售也就不足为奇。当然当前国内农药市场过于分散和不规范厂家和销售商众多加之分散的种植结构使得这种行为有可乘之机。

  “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赵亚新说隐性成分不能在标签上标出很容易误导农户造成农药在推广上出现偏差既影响防效造成浪费又会引发诸如病虫的抗药性缩短产品的使用周期以及生态安全等诸多不良后果。

  日本农药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华南区代表邓清波认为虽然农民希望药效越快越好但一般对这种行为也是被动接受一旦农产品在市场上被检出农残超标或者含有违禁成分农民首先要为这种代价“买单”。去年年初的海南“毒豇豆”事件就是一个教训。

  业内人士还担忧由于行为多为一些山寨厂所为如果出现大面积药害事故农民往往很难追溯赔偿。

    法规监管难以约束

  “添加隐性成分的农药一律视为假药。”广东省植保总站药检科科长黄怡林表示一旦查实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查处。

  不过面对如此分散的市场以及4000多家农药厂和不计其数的大小销售商以目前的执法现状要想彻底整治市场谈何容易。有业内专家还认为对于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按照“假劣农药”处罚显得过轻。如《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相关罚则只是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处以1-10倍违法所得的罚款而对于没有违法所得的情况罚款均在10万元以下。在一般情况下除非出现重大的农药安全事故执法部门即使在销售点抽检到违规产品作出处罚销售商一般也会向厂家追溯“相当于销售商免责对厂家的震慑力又过轻。”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这种行为对产品的研发厂家影响最大比如说杜邦的杀虫剂康宽现在市场上已冒出了多少所谓的“国产康宽?”对此邓清波认为对于那些尚处于专利期的农药比较有效的方式是生产厂家主动去打假以其侵权行为诉诸法律。而对于那些非专利农药由于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同一类型的产品往往有数千种之多执法部门很难去监察这种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也许只有等到产能充分整合市场上只剩下几百家企业能够从源头上去监控原料和产品这个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邓清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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