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认定佛山市宏英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28件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报》(商标驰字[2015]16号)。认定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5类杀害虫剂、灭微生物剂、除草剂商品上的“诺普信”、“(指定颜色)”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诺普信表示,本次认定公司“诺普信”、“(指定颜色)”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客户认知度,公司将继续用高品质的产品和周到的服务维护品牌形象,重视和加强公司品牌建设,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