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10月19日晚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200万元受让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田飞、郭联琴持有的浩之大55%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浩之大55%股权。
浩之大主营业务涵盖植物生长调节剂(6个制剂登记证)、杀菌剂(11个制剂登记证)和杀虫剂(12个制剂登记证)以及肥料(9个肥料登记证,包括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剂等多种肥料)等。其中,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应用于大田作物。
国光股份表示,本次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为把握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增长带来的发展机遇,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植物生长调节剂领域的竞争优势,丰富公司的产品布局特别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大田作物上应用而实施的。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浩之大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易实施后,将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并增强公司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大田作物应用上的进一步拓展。有助于公司向终端用户提供更加丰富、完善的产品及产品组合。